西部计划政策

作者: 时间:2024-03-04 点击数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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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招募要求:

- 基本要求: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、热爱社会主义,理想信念坚定,思想政治素质好;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;通过西部计划体检;有志愿服务经历的优先录用。

2. 服务内容与期限:

- 服务内容:分为乡村教育、服务乡村建设、健康乡村、基层青年工作、乡村社会治理、卫国戍边、服务新疆、服务西藏8个专项。

- 服务期限:13年,服务协议一年一签。

3. 经费保障:

- 生活补贴: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每人每年3万元(南疆四地州、西藏每人每年4万元)给予补助,中部地区每人每年2.4万元。地方各级财政要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,按月足额发放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。

- 保险保障:各地确保每名西部计划志愿者(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)参加社会保险,为志愿者购买重大疾病、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志愿者办理其他补充医疗保险。

4. 政策支持:

- 考研优惠: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,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,初试总分加10分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

- 就业优惠: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,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(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),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(招聘)、各类企业吸纳就业、自主创业、落户、升学等方面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。

- 职称评定: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,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。

- 工龄计算: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,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(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),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。

- 学费代偿: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,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。

5. 其他方面:

- 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。服务单位应为志愿者提供交通、住宿、伙食等方面的便利,提高保障水平,但具体落实情况因地区而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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